
今年是福建法院系统首创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11月28日,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成效。十年间,福建全省法院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200余万件次,切实破解群众异地诉讼难题。
2015年1月,一场旨在破解群众异地打官司难题的司法改革实践,从福建泉州首创并走向全省推广。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这项发轫于福建的改革探索,加速走向全国,于2021年实现全国四级法院和案件类型全覆盖。
十载深耕,“跨域”蝶变。跨域诉讼服务从理念构想到实践落地,从省内协作迈向全国联动,先后写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人民法院“五五”“六五”改革纲要,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有效解决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公信和群众获得感。
从一域实践到全局统筹,从跨域立案到全链服务,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福建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据介绍,十年间,福建法院系统逐步构建起“跨域一盘棋”工作格局,全省各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建立跨域联络员制度,收件法院与管辖法院协同推进,形成高效协作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改革不断迭代升级,实现了从单一跨域立案到全链诉讼服务的跨越式发展。福建法院系统通过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将五大类86项诉讼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跨域服务范围,同时打破程序壁垒,出台运行规范,建立覆盖全省95家法院、210个人民法庭的诉讼流程运行机制,并依托信息技术提供线上线下(300959)全方位服务,让“家门口诉讼”落到实处。
从省内协作到全国联动,从单轨运行到多元协作,全域司法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协同共治新生态蔚然成形。十年间,福建法院系统主动融入全国协同联动格局,不仅与浙赣皖宁等省份高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泉州、三明等中院还与省内外11家法院达成跨域诉讼共建协议,推动区域协作同频共振。同时,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协作大格局,推动跨地域调解员共享和调解互认,努力实现群众纠纷调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跨域”改革,始于立案,而不止于立案。十年间,从“一枝独秀”成长为“满园春色”,“跨域+”司法品牌效能持续彰显。此次发布会上,福建高院通报的跨域诉讼服务改革10项典型举措,从跨层级、跨地域、跨领域、跨部门四个维度集中展现了“跨域+”的有益探索。
在“跨层级”上纵深拓展。莆田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协助当事人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跨层级远程立案,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跨域诉讼服务打破行政区划、管辖层级限制,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直达。
在“跨地域”上广阔延伸。在福建省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四地法院共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跨域调解资源共享互认机制,遴选81名优秀调解员跨区域调解;福建省外,平潭法院构建涉台案件跨省协作机制,福建高院上线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实现法律资源跨海峡共享。三明法院探索异步调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跨境 隔空 错时”的灵活诉讼服务,受到海外侨胞一致好评。
在“跨领域”上综合覆盖。服务事项从民事诉讼领域扩展至行政、刑事、执行及司法保护等多个领域,福建法院系统建立刑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厦门海沧法院首创涉台案件执行款“跨海峡”支付机制,切实落实对台胞同等待遇;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共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守护历史文脉;生态保护领域,首创“全国大协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10省司法资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在“跨部门”上系统集成。泉州法院联动全国八大主要陶瓷产区,共建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实现陶瓷知识产权系统性保护。跨越诉讼服务主动将邮政、司法行政、工会、侨联等多元力量纳入协作体系,汇聚合力,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里面”。
十年间配资平台预警网,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从“点上破冰”到“面上开花”、从破壁探索到系统深化,形成了具有高度示范性的“福建样本”。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表示,福建法院系统将进一步丰富“跨域”内涵、优化改革路径、强化科技赋能、激发品牌效能,持续发挥首创优势,不断推动跨域诉讼服务“从有到优”“从优到强”迭代升级,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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